7月21日,记者从合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上了解到,合肥市将出台《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》。法律援助门槛将降低、覆盖面会扩大,农民工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妇女、归侨侨眷等9大人群,将是法律援助的重点关照对象。
据了解,合肥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调整至低收入标准。重点做好农民工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妇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军人军属、归侨侨眷和计生特困家庭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。
此外,合肥市将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、联络点建设,各开发区须设法律援助工作站,为辖区内困难群众及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,并纳入辖区社会事务统一管理。各地区根据情况,在困难群众集中的地方可设立流动工作站,接待咨询、巡回受案。完善法律援助困难群体数据库,定期更新城乡低保、困难残疾人、计生特困家庭、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等困难群体相关信息,数据库内人员申请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。
按照要求,对特殊困难的申请人实行电话申请、上门受理,对特定时期、有特殊困难的援助对象开辟“快速通道”,当日受理审查,直接援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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